【分享】上海警方调研发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不到位

楼主  收藏   举报   帖子创建时间:  2013-06-26 00:13 回复:27 关注量:135
最近,上海公安部门在对上海300余家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大、中学校实验室开展调研后发现,这些单位实验室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有较大安全隐患。上海市治安总队建议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会同科委、卫计委和教委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上海市教委也表示,将加设技防探头设施,严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剧毒物品等泄漏、遗失及被盗、被抢。
使用过程监督存在漏洞
上海复旦大学枫林校区“4·1”投毒杀人案发生后,公安部门在对上海300余家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大、中学校实验室开展调研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存在漏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处于管而不控的局面。实验人员擅自在实验室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的现象长期存在。部分科研院校由于科研实验用剩或课题试验取消,或多或少存放有一定数量的危险化学品试剂,未及时销毁处置,且长期存放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地方,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高校对有毒实验物质的购买和使用都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的监管力度不够严格。上海某高校医学院在读硕士小杨告诉记者:“从实验室里想拿点什么出来,太容易了,没人管。”
某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读大三的小姚称:“上大一大二时做实验还会有老师跟着,现在一般会让同课题组的师兄师姐指导,有时候一个学生实验团队多达几十人,而老师也不会全程跟着。虽然实验中使用剧毒品的数量要经过学校审批,但老师不可能时刻跟你计算用了多少分量。”
还有教师和学生认为,一个实验室要想提高效率必然会给实验人员一定的自主权。如果使用任何化学品都要向导师申请,批准后导师还要监测使用情况的话,那么这个实验室的效率肯定高不了。同时,实验方案、使用剂量都是按照操作者的想法,自由度比较大,截留一些剧毒物质是有可能的,而且还难以监控。尤其是医学实验一般比较漫长, 不可能录像或“人盯人”监控, 离开实验室也不会强制检查。
剧毒化学品无证也买卖
据调查,上海在剧毒化学品经营(买卖)环节也存在诸多问题:无证销售现象屡禁不绝,擅自购买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单位的实验人员由于即时需要剧毒化学品进行教学或实验,怕办理相关手续会延误教学和实验进程等原因,不顾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擅自购买或利用各种非法途径获取剧毒化学品,导致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实验室内部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不少受访高校教师与学生坦言,学校对实验室安全的监管越来越严格,而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有弊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效率。某高校环境工程专业2013届的研究生小王透露,平时做实验经常接触有毒化学用品,要走相当复杂的申请流程。因此,为了赶时间,她和不少同学都有到外面的公司购买危险化学品的经历。
上网求购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成为一大监管漏洞。近日,记者登录一家购物网站,搜索相关信息看到,售卖各种化学试剂的有数十家,其中就有销售毒性较强的化学用品。记者询问一家店铺老板,其出售的化学用品的来历。该老板称,他们出售的化学用品“都是重点实验室出来的”。在咨询中,卖家均没有询问记者的身份、购买的用途及购买这些毒性物质所需的相关证件。
危险化学品需齐抓共管
根据国家安监局2012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要遵守“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原则。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而其他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
一位业内人士称,由于生产、流通等环节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而网络交易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空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上海市安监局局长齐峻表示,危化品历来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搞好危化品安全生产,需要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齐抓共管。下一步上海将继续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
上海市教委也表示,下一步将在高校实验室加设技防探头设施,以更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剧毒物品等泄漏、遗失及被盗、被抢,确保学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重大危险源等危险物品的总体受控;建立并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危险物品的购置、储存、使用、处置等制度。并明确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一律不得进行实验活动;剧毒药品和易制毒药品必须由学校指定部门按有关规定采购;鼓励师生员工举报非法违规购买行为。
  • qlmkk 2013-11-03 07:57
    #1

    这是谁的责任呢?

  • tutm 2013-11-02 18:10
    #2

    这个管理也实在太困难了,要不实行“连坐”?一人犯事,导师同学集体倒霉?

  • fanchuangang 2013-11-02 19:27
    #3

    原文由 qlmkk(qlmkk) 发表:

    这是谁的责任呢?


    从上到下都有责任

  • fanchuangang 2013-11-02 20:28
    #4

    原文由 tutm(tutm) 发表:

    这个管理也实在太困难了,要不实行“连坐”?一人犯事,导师同学集体倒霉?


    不用实行连坐,导师和同学也会集体倒霉,以后谁还敢加入课题组啊

  • 千层峰 2013-11-02 20:29
    #5

    现在管控比早几年严格多了。

  • fanchuangang 2013-11-02 21:48
    #6

    原文由 千层峰(jxyan) 发表:

    现在管控比早几年严格多了。


    是啊,有些试剂必须备案后才能购买

  • mingzhison 2013-11-03 07:57
    #7

    原文由 qlmkk(qlmkk) 发表:
    这是谁的责任呢?


    责任不好定,法不责众

  • mingzhison 2013-11-03 11:13
    #8

    原文由 fanchuangang(fanchuangang) 发表:
    原文由 qlmkk(qlmkk) 发表:

    这是谁的责任呢?


    从上到下都有责任


    都有责任就是都没责任

  • mingzhison 2013-11-03 11:14
    #9

    原文由 千层峰(jxyan) 发表:
    现在管控比早几年严格多了。


    早就该这样了

  • 千层峰千层峰 2013-11-03 11:14
    #10

    原文由 fanchuangang(fanchuangang) 发表:
    原文由 千层峰(jxyan) 发表:

    现在管控比早几年严格多了。


    是啊,有些试剂必须备案后才能购买


    这样可以管控大部分了,有些有途径的人,没备案也可以买到限制化学品的。
    原文由 mingzhison(v2782151) 发表:
    原文由 千层峰(jxyan) 发表:
    现在管控比早几年严格多了。


    早就该这样了


    总有漏网的,其实被管控的都是些守法的人。备案在某程度上增加了部门的收入。